全国两会期间,有不少代表委员关注如何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的话题。其中,围绕涉老家政方面,有代表建议实行关于保姆执业资格的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为了给老人请个称心的保姆,家住重庆的林潮(化名)1年多来换了4个保姆,让他很是闹心。
2018年底,林潮妻子生了双胞胎,林母便住到家里帮忙照看孩子。他打算给母亲雇个保姆,给老人“打打下手”。“第一任保姆住了几个月辞职不干了;第二任没待几天突然撂挑子走人。第三任保姆不太勤快,还支使我妈干活。”林潮说,春节前他在家政平台好不容易找了第四位保姆,又遇到退费难的问题。
林潮给老人雇保姆的经历是当下涉老家政问题的冰山一角。眼下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,伴随年岁增长,老年人的生理机能减弱,民事行为能力下降,其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加大。
老年人找保姆着实是个大难事。老人起夜多、说话严厉,保姆动不动就撂挑子;一有“高价单”保姆就立即“下户”(指辞职)找新雇主。同时,家政公司“可以换保姆,但不退服务费”的规定令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难以接受。一些保姆对失能、半失能老人未能做到尽心看护,反而还可能出现伤害老人事件,而家政平台也只能给出“在家里装摄像头”的建议却缺乏规范保姆的具体措施。
家政公司“可以换保姆,但不能退中介费”已构成霸王条款。对于在家安装监控设备,需提前告知老人和保姆,还应考虑不能侵犯个人隐私,同时签合同将权利义务约定清楚,细化保姆的工作职责、服务标准等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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